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語常會)今日(1月2日)發表一份名為《提升香港語文水平行動方案》的諮詢文件,展開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
語常會就其語文教育檢討的結果及建議,徵詢公眾意見。委員會在考慮公眾意見後,將制訂最後建議,提交政府。
語常會主席田北辰今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這次檢討的焦點放在兩項主要問題上 ── 釐定本港學生和在職人士應具備的語文能力,以及加強學生學習語文的動機。
田北辰說,就上述第一項問題,語常會建議為中小學學生、大學畢業生及專業組別釐定應達到的語文「基本能力」。
他說:「在釐定語文『基本能力』後,學生及在職人士的語文能力,應按照其教育水平的『基本能力』評核。」
至於加強學生學習語文的動機,語常會建議動員各有關方面,協力改善香港的語文學習環境。所提出的途徑包括:
(一) | 加強語文教師的學科知識、課程發展能力和教學能力; |
(二) | 改善學校管理層對語文教學的行政及專業支援; |
(三) | 教育和鼓勵家長更積極推動子女學習語文;以及 |
(四) | 善用社會上現有的資源,例如大眾傳媒,推動語文學習。 |
檢討結果及建議,撮述於附件內。
田北辰說:「兩文三語的能力,是本港的一項競爭優勢。在全球化的大趨勢及中國市場愈趨開放的形勢下,為了應付未來的挑戰,提高香港人的中英文能力更形重要。」
他續說:「僱主已多次對僱員語文水平下降的情況表示關注。要鞏固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的地位,提升香港市民的語文水平是重要的一步。」
田北辰說:「希望公眾人士就這個重要的課題,多向我們提供有用的意見。」
教育統籌局局長於2001年年初邀請語常會進行這項檢討。
在檢討過程中,語常會審閱了有關這問題的研究報告及政府文件,探訪了本地多所中小學,並進行了一項探討學生學習態度和動機的調查。語常會亦就有關課題,與教師、校長、幼稚園辦學者、家長、學者、僱主及教育團體代表,進行了深入討論。有關課題包括:
(一) | 語文水平標準; |
(二) | 語文教師; |
(三) | 語文課程與教學法;以及 |
(四) | 學校管理層、家長及社會層面的支援。 |
諮詢文件可向各區民政事務處索取,或從語常會網頁(http://www.language-education.com)下載。歡迎公眾人士於2003年2月28日或之前將意見以書面形式寄交語常會辦事處:
地址: | 香港中環花園道美利大廈17樓語常會辦事處 |
傳真: | 3150 8018 |
電郵: | pcssu@emb.gov.hk |
查詢電話: | 2186 7191 |
語常會在1996年10月根據《教育統籌委員會第六號報告書》的建議而成立,目的是就一般語文教育事宜和語文基金的運用,向政府提供意見。
政府在1994年3月成立語文基金。基金自成立以來,為專上學院、學校、社區和教育團體等不同機構的接近260項計劃提供資助,增強本港市民掌握兩文三語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