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鼓勵教師提高普通話水平,教育局推出「資助教師參加國家語委普通話水平測試」計劃,透過語文基金全費資助合資格的本地中、小學現職教師及準教師(包括但不限於中文或普通話科老師),按自願性質參加「水平測試」一次。
本計劃下,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包括:
(一) 現職教師:
該學年於公帑資助中學/小學/特殊學校擔任全職教師。申請人須遞交由其任教學校校長簽署的在職證明書;及
(二) 準教師:
該學年於公帑資助的中學/小學/特殊學校擔任全職教學助理(或由學校確認出任相同類别職務的教職員),並已修畢/正修讀或已獲取錄修讀本港教師證書或學位教師教育文憑/證書。申請人須遞交由其任教學校校長簽署的在職證明書。
本計劃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提供一站式報名和考試的服務。申請人須按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文件,以核實其申請資格。報名及應考詳情請按此查閱考評局網站。
查詢
一般查詢:3628 8787(考評局國際及專業考試部)
申請資格:3165 1190(教育局語文教育及語常會事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