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基金於1994年3月成立,由語文基金託管人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法團持有,用以資助各種旨在提高本港市民中文(包括普通話)和英文運用能力的措施,受惠對象涵蓋在學、在職以至公眾人士。
語文基金運作的政策和程序,由語常會向語文基金託管人提供意見。語常會由語常會秘書處(即教育局的語文教育及語常會事務組)支援。
審計報告(只設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