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語常會)決定放寬語文教師專業發展獎勵津貼計劃的遞交申請時限,讓合資格教師有更充裕的時間準備及提出進修資助申請。
該計劃自今年4月推出以來,一直深受語文教師歡迎。語常會因應申請反應熱烈,近日就計劃的申請辦法及審批程序進行檢討,並作出上述決定。
語常會發言人今日(10月27日)宣布有關詳情:「由11月1日起,符合申請資格的教師可選擇按原有遞交期限,於其報讀之認可課程開課以前,或根據新安排,自開課日起計的60天之內遞交其申請。」
「此外,我們亦重新設計申請表格,以確保合資格的語文教師能更快捷及簡便地申請進修資助。」
「如有符合申請資格的教師報讀了在今年4月2日至10月31日期間(即計劃開展至新措施實施前)開課的認可課程,卻因原有申請遞交期限的規定而未能成功申請資助,他們可於今年12月31日或以前再次遞交申請。我們會一視同仁,確保所有申請均獲公平的對待。」
已更新的申請表格及申請須知可於語常會網頁:http://www.language-education.com下載。如需更多有關資料,請致電:3527 0180,與語常會辦事處職員聯絡。
語常會於2004年4月成立語文教師專業發展獎勵津貼計劃,藉著提供財政資助,鼓勵更多在職語文教師提升任教語文科目的本科知識和教學法。該計劃為每名成功申請者提供整個課程五成學費的資助,最多達30,000元。
該計劃獲語文基金撥款2億2,500萬元,截至2004年10月15日,已收到逾3,700宗申請,涉及的資助金額逾1億1,100萬港元。
語常會於1996年成立,就一般語文教育事宜及語文基金的運用,向政府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