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详情
报名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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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期课程(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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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基本课程
课程编号
开办机构
截止报名日期
报名结果
课程学员
确认报名结果CHI-BU-FC-02
香港浸会大学
持续教育学院2023年10月4日
(上午十时)
至
2023年12月21日
(下午四时)2023年12月28日
2023年12月29日
至
1月3日CHI-IVE-FC-06
香港专业教育学院
(沙田)2023年10月4日
(上午十时)
至
2024年1月18日
(下午四时)2024年1月23日
2024年1月24日
至
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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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学期课程(2024年2月至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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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6日上午十时至2024年2月16日下午四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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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法
- 学校必须於各开办课程院校网页报名,并提交所有相关文件。教师及校长只能向其中一间开办课程院校报名。如未能提交所需文件,申请将不获受理。
- 教师或校长於提交报名时,必须同时递交推荐书(教师报名适用)或自荐书(校长报名适用)。
下载文件
报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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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期课程(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的报名结果将於上述指定日期由开办院校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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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学期课程(2024年2月至2024年6月)的报名结果将於2024年2月20日由各开办院校公布。
课程学员确认报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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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期课程(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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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结果公布後,学校必须安排成功报读课程的校长及教师於指定日期内向向相关院校确认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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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学期课程(2024年2月至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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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报名结果公布後,成功获得取录的校长及教师必须於2024年2月21日至2月22日向相关院校确认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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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课教师津贴
- 代课教师津贴只适用於平日(周一至周五)连续3天或以上进行的课程。受训教师必须连续3天或以上出席相关课程方符合申请资格。
- 如受训教师因事(病假除外)未能连续3天出席有关培训课程,其任教的幼稚园将不获发代课教师津贴。
- 如欲申请代课教师津贴,幼稚园必须填妥相关的申请表,并夹附所需证明文件,以邮寄方式或亲身递交至语常会办事处。
- 所有申请必须於2024年8月31日或以前,递交至语常会办事处,逾期申请将不获受理。
报名须知
- 每所参加了幼稚园教育计划的本地非牟利幼稚园校长或教师可优先申请以下资助课程:
中文基本课程 供未曾於2017/18-2019/20学年报读「幼稚园教师语文专业发展课程」及2020/21-2022/23学年报读「幼稚园教师语文专业发展课程」基本课程的老师及校长报读 中文延伸课程 供未曾於2020/21-2022/23学年报读「幼稚园教师语文专业发展课程」延伸课程的老师及校长报读 英文Level One课程 供未曾於2020/21-2022/23学年报读「幼稚园教师语文专业发展课程」英文Level One课程的老师;及
未曾於2018/19-2020/21学年报读「幼稚园教师语文专业发展课程」英文校长课程的校长报读英文Level Two课程 供未曾於2020/21-2022/23学年报读「幼稚园教师语文专业发展课程」英文Level Two课程的老师;及
未曾於2018/19-2020/21学年报读「幼稚园教师语文专业发展课程」英文校长课程的校长报读 - 幼稚园可推荐校内符合各课程入读资格的教师及校长报读相关课程。校长及获推荐的教师有责任检查整个报名程序是否已完成。
- 报名以先到先得方法处理,逾期申请将不获受理。
- 於报名结果公布後,幼稚园如需更换学员,必须於课程开班前的五个工作天,向语常会及举办相关课程的院校以书面提出申请,获批准後方可更换学员。
- 幼稚园在课程开办期间不能更换学员。
- 学员如因健康理由需退学,学员及所属幼稚园必须以书面通知语常会及举办相关课程的院校,并递交相关证明文件。
- 学员如在修读期间或开学前离职,并离开幼教行业,该学员将丧失修读相关课程资格。
- 语常会保留资助名额分配的最终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