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详情
报名时段
- 2022/23学年课程报名时段为2023年1月27日上午十时至指定日期当天下午四时,详情如下:
中文基本课程
课程编号 | 开办机构 | 截止报名日期 | 报名结果 | 课程学员确认 报名结果 |
CHI-FC-01 | 香港浸会大学 持续教育学院 |
2023年3月10日 | 2023年3月15日 | 2023年3月16日 至3月17日 |
CHI-FC-02 | 香港教育大学 | 2023年3月10日 | 2023年3月15日 | 2023年3月16日 至3月20日 |
CHI-FC-03 | 耀中幼教学院 | 2023年3月2日 | 2023年3月7日 | 2023年3月8日 至3月10日 |
CHI-FC-04 | 明爱专上学院 | 2023年3月31日 | 2023年4月6日 | 2023年4月11日 至4月13日 |
CHI-FC-05 | 香港专业教育学院 (沙田) |
2023年4月4日 | 2023年4月12日 | 2023年4月13日 至4月17日 |
中文延伸课程
课程编号 | 开办机构 | 截止报名日期 | 报名结果 | 课程学员确认 报名结果 |
CHI-NSC-01 | 香港浸会大学 持续教育学院 |
2023年5月10日 | 2023年5月15日 | 2023年5月16日 至5月17日 |
CHI-NSC-02 | 2023年6月23日 | 2023年6月28日 | 2023年6月29日 至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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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SC-03 | 香港教育大学 | 2023年4月26日 | 2023年5月2日 | 2023年5月3日 至5月5日 |
CHI-NSC-04 | 2023年5月31日 | 2023年6月5日 | 2023年6月6日 至6月8日 |
报名方法
- 学校必须于各开办课程院校网页报名,并提交所有相关文件。教师及校长只能向其中一间开办课程院校报名。如未能提交所需文件,申请将不获受理。
- 教师及校长于提交报名时,必须同时递交推荐书(教师报名适用)或自荐书(校长报名适用)。
下载文件
报名结果
- 报名结果将于上述指定日期由开办院校公佈。
课程学员确认报名结果
- 报名结果公布后,学校必须安排成功报读课程的校长及教师于指定日期内向院校确认得悉报名结果。
代课教师津贴
- 受训教师必须连续3天或以上出席2022/23学年「幼稚园教师语文专业发展课程」。
- 受训教师因事(病假除外)未能连续3天出席有关培训课程,其任教的幼稚园将不获代课教师津贴。
- 如欲申请代课教师津贴,幼稚园必须填妥相关的申请表,并夹附相关证明文件以邮寄方式或亲身递交至语常会办事处。
- 所有申请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递交至语常会办事处,逾期申请将不获受理。
报名须知
- 每所参加了幼稚园教育计划的本地非牟利幼稚园将获优先分配以下资助名额:
中文基本课程 供未曾于2017/18-2019/20学年报读“幼稚园教师语文专业发展课程”及2020/21-2021/22学年报读“幼稚园教师语文专业发展课程”基本课程的老师及校长报读 中文延伸课程
供未曾于2020/21-2021/22学年报读“幼稚园教师语文专业发展课程”延伸课程的老师及校长报读 英文Level One课程
供未曾于2020/21-2021/22学年报读“幼稚园教师语文专业发展课程”英文Level One课程的老师;及
未曾于2018/19-2020/21学年报读“幼稚园教师语文专业发展课程”英文校长课程的校长报读英文Level Two课程
供未曾于2020/21-2021/22学年报读“幼稚园教师语文专业发展课程”英文Level Two课程的老师;及
未曾于2018/19-2020/21学年报读“幼稚园教师语文专业发展课程”英文校长课程的校长报读 - 幼稚园可推荐校内符合各课程入读资格的教师及校长报读相关课程。校长及获推荐的教师有责任检查整个报名程序是否已完成。
- 教师及/或校长一经报名,该教师及/或校长的资助名额会在所属幼稚园的名额中扣除。
- 报名以先到先得方法处理,逾期申请将不获受理。
- 于报名结果公布后,幼稚园如需更换学员,必须于课程开班前的五个工作天,向语常会及举办相关课程的院校以书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更换学员。
- 幼稚园在课程开办期间不能更换学员。
- 学员如因健康理由需退学,学员及所属幼稚园必须以书面通知语常会及举办相关课程的院校,并递交相关证明文件;所属幼稚园的资助名额会否被扣除,由语常会最后决定。
- 学员如在修读课程期间转职到其他幼稚园任教,该学员的资助名额将由新任职的幼稚园承担。如新任职的幼稚园未能提供资助名额,该学员将丧失修读资格。
- 学员如在修读期间或开学前离职,并离开幼教行业,该学员将丧失修读资格。
- 学员不论能否完成课程或获发证书,该学员的资助名额均会被扣除。
- 语常会保留资助名额分配的最终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