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育及研究常务委员会(语常会)今日(3月7日)宣布,决定拨款800万元资助推广普通话活动,并邀请各机构向语文基金申请拨款,在今年5月至9月举办推广活动,借此提高市民对学习普通话的重视和兴趣。
语常会发言人说:「语常会希望借资助推广普通话活动,为市民提供学习和练习普通话的机会;并配合国务院把每年9月第3个星期定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周。」
他续说:「在800万元资助拨款当中,440万元用作资助于今年5月至9月举行的全港推广普通话活动,其余360万元用作资助全港中小学在普通话周(9月第3个星期)及在2002/03学年内举行推广普通话活动。」
他补充:「全港推广普通话活动的计划内容应尽量多元化,例如为学生、教师、在职人士及全港市民举办推广普通话的活动、课程及比赛;举行普通话周开幕礼;制作及出版宣传物品;以及举办其他与普通话周有关的活动等。」
此外,语常会亦将成立一个「推广普通话」工作小组,负责订定资助条件和评审准则,审批申请,并制订宣传策略和监察活动的进展。
有意申请资助的机构可浏览http://www.language-education.com网页,查阅详情和根据有关细则撰写建议书,并在4月6日中午12时正前,将建议书寄交香港中环花园道美利大厦17楼语常会办事处〔经办人:计划统筹主任(中文)〕收。查询电话号码:2186 8152(李小姐),传真号码:2801 7490,电邮地址:pcc@emb.gov.hk。
有关资助2002/03学年在中小学推广普通话的申请细则,将会在「推广普通话」工作小组商讨后另行公布。